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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消防维保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消防维保
单位名称:上海浦东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水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设施、大空间固定消防炮等区域建筑物的所有消防设施。
项目面积:45000㎡,层数15F
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沿路1515号
1. 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维保方案内容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更换等工作。
2. 所有派遣的维保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经过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应有相关作业上岗证,工作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上海天骄消防对现场维保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负全责。
3. 如为上海天骄消防新接受维保的消防系统,须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安全规范要求,先对消防设备进行全数检查、调整、检修,确保设备各系统完好、运行稳定、设备器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 每次定期维保检查结束后填写一式二份消防系统例行检查表,经上海天骄消防签字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存档。每台消防设备的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抢修记录、改造协议等均应建立一式二份独立记录,经上海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和上海天骄消防双方签字确认,各执一份与消防系统例行检查表一并保存,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5. 每年应完成所有火灾探测器报警测试一次。
6. 因维护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消防系统设备损坏,应免费更换修复;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运行的,上海天骄消防须提供备用设备,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7. 消防系统需停用检修时,上海天骄消防应事先报请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同意,在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后实施。
8. 检修处理服务时,在接到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报修通知后 4 小时内赶到现场。消防系统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须书面报告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酌情延长维修时间。如果某种原因不能及时处理,应向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说明原因,并做好安全措施,或提供备用设备,不让事故扩大或处于不安全状态。
9. 当发现或发生非上海天骄消防维保权责设备事故时,有责任立即书面报告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处理。
10. 维保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统一的胸卡,并遵守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管理人员管理。
11. 未经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同意,上海天骄消防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本合同项目。
12. 上海天骄消防应保证其维保的项目通过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如检测不合格的,上海天骄消防应负责整改直至检测结果符合要求。(非上海天骄消防责任除外)
上海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经过精心挑选,从众多的消防维保公司中选中上海天骄消防负责电视台的消防维保服务是对我公司技术和服务的认可。我公司全体团队也不负所托,对浦东新区广播电视台消防维保项目全力以赴,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在良好运行的状态,保护整个电视台工作及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若您也有上海消防维保需求,联系专业消防维保公司上海天骄消防请拨400-01-9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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